並不是壹切商業都適宜用B2C形式,比方奢侈品LV官網包包。我曾小結奢靡服飾牌子的三個要害點:價錢剩余高,這自身就能制造壹種卑賤感和身份感;剩余精巧豪華,從材質、設想、效勞到商店條件,全方向營建壹度下流政法的童話;工夫是沒有可跨越的,那些叫做老牌的歷史都超越多少十年。

與之絕對於應,B2C的遊覽規定決議了其要害點是:廉價、規範和快捷。廉價與規範化,適宜經過互聯網絡大範圍散發,高速生長則是事業特性。因而,試圖經過B2C構建壹度奢靡牌子是簡直沒有能夠的,而奢靡品倍數形式則正在定然範疇內會延續具有,但沒有好玩兒。

奢靡品倍數類B2C近期又顯現多少家,這場中跑還正在停止(做自有牌子是短跑)。某個垂直畛域晤面臨的成績是:絕大全體奢靡牌子都沒有會給受權,廉價倍數並沒有是他們所指望看到的,只限庫藏壓力自覺自願的甩賣罷了。某個潛正在危險怎樣化解:是賭老牌們永久睜壹只眼閉壹只眼,還是往更大範疇牌子拓展?我置信後者會是他們的取舍,已有奢靡品B2C正在向下蔓延,沒有管是牌子級別還是價位。

奢靡品是垂範的經驗經濟,線下的劣勢沒有相上下:經過香味、淺笑、音樂、粉飾等全體氣氛,帶給顧客卑賤感;眼見為實的心態與更保險的退換貨,是商家和顧客都需求的。而價錢正在奢靡品消耗中最主要又沒有主要,主要的是既是是奢靡品價錢就定然要高,沒有主要的是壹旦打折過多奢靡品的意思也就變得依稀。奢靡品是身份的意味,做精限制、辦好效勞是它的運營之道。

因而,關於奢靡品網購,千萬會接續具有沒有會淪亡,但同聲正在範圍上必定受限。B2C生意形式的論理無比容易,雷軍曾小結為:高客單價、高厚利、高反復購置。奢靡品滿意前兩者,後者則很難讓大全體消耗者天天反復購物。B2C本是壹門辛勞商業,人越多越無機會,而奢靡品則是小眾市面,若白領人手壹度LV,那樣某個牌子也就沒有具有了。看下去很美,實踐上很難,奢靡品B2C,沒有好玩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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